明朝宦官刘瑾权倾天下,最终为何会被凌迟处死?

明朝的宦官以专权而著名,最贪婪专权的是号称“立皇帝”的刘瑾,他当权共五年,排斥异己,陷害忠良,最终落得个凌迟处死、千刀万剐的下场。

刘瑾(1452-1510年)本姓谈,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,后也净身入宫当了太监,并改姓刘,侍奉太子朱厚照,即后来的明武宗。有小皇帝宠幸,加上其极善察言观色见风使舵,使其得以一路升迁,甚至爬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,实权可与内阁首辅匹敌。

刘瑾和马永成、高凤等七名太监被称为“八虎”,刘瑾则是“八虎”之王。他们不断排斥异己,陷害忠良,朝中正直官员大都受他迫害。

刘瑾生性贪婪,他肆意贪污,公然受贿索贿,大搞钱权交易。据清赵翼《二十二史札记》所载,刘瑾被查封的财产高达黄金250万两、白银5000万两。

而明朝灭亡时,整个国库的白银也只有3000万至7000万两左右。以一个太监来说,其财富之巨,实在是不可思议。

刘瑾不仅贪,他更引诱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,为了皇帝声色犬马甚至特意修建了豹房。刘瑾自己则趁机专擅朝政,时人称他为“立皇帝”,武宗为“坐皇帝”。

不过,这个“立皇帝”最终也不得善终,因遭密奏指刘瑾谋反,遭武宗判处死刑,并施以凌迟。据野史记载,刘瑾的肉之后还被一文钱一两售卖,而坊间亦大肆抢购,足以证明当时黎民百姓对刘瑾的怨恨。